一边是有把握但可能较轻的指控,另一边则有可能会让对方完全逃脱罪责,
哈里森小姐明显犹豫了,“你尽可能争取重罪吧。但我也不希望对方能够完全脱罪。”
律师点点头,然后就又尝试沟通去了。
作为现场的目击者,
之前担任过治安官、如今又是私家侦探的韦恩,其实是有资格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
就是由于他如今受雇于哈里森小姐当保镖,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证言能不能被采纳是个问题。
他在现场就已经检查过对方马匹的情况了,在马屁股上找到了新鲜的戳刺伤口,细长而尖锐,
还特意让两位巡街警员和办案警官去进行过核查。
不过要是认真细究的话,
韦恩其实也并不能确定伤口出现在事发前还是事发后,也没办法证明伤口和现场的意外状况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而且和本地的黑帮斗,还不得不考虑相关人员会反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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