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彻摆了摆手:“朕不是在埋怨你,朕知道,你也没想到这一层面。”

        他顿了顿,目光锐利起来:“所以,朕需要创立一个立法司。”

        “立法,绝非一劳永逸之事,不是说你今日编撰出一部《天兴大诰》,后世子孙便只能奉为金科玉律,一字不得更易。”

        “法律是有时效性的,今日看来完美无缺的律条,数十年乃至上百年后,时移世易,很可能就成了漏洞百出、阻碍进步的‘弊法’。”

        说的就是你,朱重八!

        老朱的《大诰》算是其中的典型案例了,世人皆知洪武帝允许百姓手持《大诰》告状,官差不允许阻拦,甚至家中有《大诰》者,还能减刑。

        却不知《大诰》里面的内容,过分理想化,对百姓的管理也过于严苛。

        有些法条不说在后世落伍,放在老朱那个年代都不可能实现。

        其实朱元璋的初心是好的,他能给予百姓上告的权力,却忽视了其存在的弊端,而家家皆有《大诰》,也让一些不法之徒有了铤而走险的胆量,毕竟还有减刑存在。

        “立法司的作用,便在于此。”李彻深深看着文载尹,“你们不直接参与日常政务,却独掌对法律的解释、修订与完善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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