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彻此举,绝非一时兴起。
        所谓成立立法司,也更非简单地增设一个衙门。
        在他对大庆未来政治结构的设想中,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应该交由不同机关执掌,令其各自独立运作,又相互牵制平衡。
        听起来很熟悉,其实这就是‘三权分立’雏形,只是大庆尚有世家和皇权的参与。
        他比谁都清楚,三权分立制度绝非民主的终极答案。
        在前世西方的政治实践中,三权分立几乎从未真正实现过,三权之间相互渗透的情况十分普遍。
        总统拥有否决立法的权力,还可以通过委托立法部分行使立法权;最高法院可以通过宪法解释权,参与行政机构的政策制定;国会则能够利用拨款权,参与行政决策等。
        而在这个封建土壤深厚的时代,三权分立又能扎根多深、发挥多大效用,尚且是未知之数。
        但,它至少能在这铁板一块的旧秩序上,撬开一道缝隙,为民主思想萌发的新芽,让出一线阳光与空间。
        李彻曾无数次思考过,为何封建王朝如此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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