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公益广告的宣传范围十分的大,作业量也不小。

        不过,除了设计广告内容外,其他的事情都很好做。

        基本上,我和蛤蟆的公司人员以及足够完成这些了。

        如果人员依旧不够,那么去找几个随处可见的制作灯箱、招牌一类东西的手工店合作也是没问题地。

        最主要的依旧还是抓住这次机会,牢牢的将这次公益广告的创作权抓在手里最为重要。

        至于我和蛤蟆的合作,其实应该算是蛤蟆大方的将这次公益广告送给了我。

        毕竟在赚钱方面,这次公益广告政府所给的资金其实并不足以大赚。

        赚不赚钱其实是其次。

        我们广告设计公司拼命争抢这个单子的真实目的全部是为了它给我们带来的巨大宣传作用。

        而根据我和蛤蟆地商议,蛤蟆将这次公益广告的‘署名’权完全的送给了我,也就等于这次公益广告的所有‘落款’都是我的‘飞扬广告设计公司’,我是完全的利用这次公益广告进行了宣传。

        这才是最重要地,也是蛤蟆给我的最大最大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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