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羊血?”王庸去了辎重营,指明要一些山羊血,辎重营的军官一副睡眼朦胧的样子,还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没有听错,我需要的就是山羊血。不需要杀死,放点血出来就好,大概一小杯这样!”王庸拿出一个小杯子,按照配方是需要50克的山羊血,也就是一两。

        同时需要的还有三七粉,这玩意在军中已经是金疮药的常用药材。按说这玩意普及,也应该是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后的事情,不过偏偏这个世界已经开始普及。

        想想也不奇怪,女性那么珍贵,上了战场就算潜规则不会杀死,但谁能保证不会误杀?所以为了能够保住一条性命,医药方面,尤其是外科医药方面,自然比较进步。

        三七粉其实并非军中常备,军中准备的是金疮药。不过三七也会准备一些,用于配药。好在王庸要得不多,很快就已经配置完毕。

        不过黄酒一壶,军中显然没有,好在这里就是濮阳,由文铭这个万事屋的业务员跑一趟,敲开万事屋的大门,在留守业务员的帮助下,弄到一瓶。

        最后配置出来的便是一杯血酒,至少看起来和闻起来都是。王庸拿着这杯酒来到曹仁的床榻边上,后者直接露出嫌弃的表情。

        “你这是打算让我喝血?喝血补血也不是那么说的吧?”曹仁嫌弃地说道。

        “这杯酒的确用到山羊血,同时还有一些三七粉,药方的面子叫做山羊血三七末方。功能是活血化瘀,消肿止痛。主治外伤瘀血肿痛。”王庸知道对方误会,然后解释起来。

        “医匠,我们家主厨的这番话,可有依据?”曹操当即询问一旁候着的医匠。

        “三七粉止血化瘀,而酒舒筋活络,这些都对曹仁将军的伤势有用。至于羊血是什么药性,只怕我们还要研究一下。不过至少可以肯定,它和其他两位材料并不相冲。”医匠五十岁,略显老态的医匠思考了一番后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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