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人之侄,亦当杀也,不杀不足以绝其后患。”
借着这一股杀意,他身上的虫脸秘文,也随之再次显得狰狞可怖,状态极佳。
而方束心间的思绪,也随之翻滚。
话说,那程罐子的浑身骨骼,的确也是一味宝材。
特别是这厮突破成为了一劫炼精仙家,又是黑虎馆出身,其骨骼上定会烙印有黑虎馆的秘文。
方束如果将其拆骨收之,既可以充当仙家材料,又可以贩卖给旁人,让人参悟骨骼上的秘文。
其一身骨骼的价值,应当是不弱于其一身的宝血,至少会和一柄一劫法器的价值相当!
而方束之所以没有取走骨骼,并不是他不懂这些,更不是他忌讳这类“人材”。
他是故意放弃的。
其一,骨骼一物不方便携带,容易留下手尾,卖也只能去坊市外面卖,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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