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卢文政商会会长一职!”
这个提议可谓石破天惊。
卢文政身为卢家家主,在没有被通知到场的情况下,被股东大会提议罢免商会会长一职,这其实已经能说明很多问题了。
“我不同意!”
立刻就有家主一脉的股东站起来大声反对,“未经家主允许,你们有什么权力召开股东大会?有什么权力罢免会长?!”
提出议题的老者冷冷地看向此人:
“我卢氏商会的规矩,只要有超过一半的股东同意,就能召开股东大会。只要有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就能罢免会长!”
“今日的股东大会,已经有一半的股东同意召开。至于罢免会长,我现在提出了议案,接下来按照流程投票即可。”
“你”
反对的人无话可说。
这确实是符合商会规矩的,只是这样的规矩,过去几十年来从未有人使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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