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四顺和马大壮交换田地时,他还从当里正的堂弟带来的黄册中找出且买下十亩地落在自己媳妇名下。
最后亲家三人一瞅这不对啊,那、还有那块地是谁家的,当场让里正堂弟再翻黄册,再把人找出来交换。
一个猛、一个精、一个抠。
亲家三人硬的,软的,算的,又是交换,又是添银,可算将中间的绊脚石全踢开,结果乐极生悲了。
天快黑了。
手上的契据,也就是俗称的“白契”还需要到县衙户房办理过户过税,登记入册盖上印章成“红契”。
当然,不是非要当天办理红契不可,有白契在手,落在谁名下就是谁的了,但这里面涉及到田赋就不一样。
一旦原田主没有按期交纳田赋被查到未办理红契,重新订赋税就麻烦大了,连里正都逃不了被罚。
马大壮倒早已事先打点好县衙户房,但马车再快,一份份的契据委实不少,只怕赶到,今晚也出不了城。
这其中单单属于周半夏的白契,共有十一份。
她是说这一块那一块的,可光靠南的一块地,田主就有两家;北面带林子的荒地又当成宅基地无须交纳田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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