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当先向着敌人冲了过去,十七骑兵立刻戴上头盔,跟随他冲向敌军。

        现在团练的骑兵都放弃了铠甲,里边穿德式军装配长筒皮靴。外面披着防刺面料的带袖、带帽兜的斗篷。

        套上头盔,把斗篷前襟的扣子系好,完全可以抵挡敌人的噼砍和流失射击。

        当然,火枪是防不住的。被火枪击中了,只能认倒霉。打仗怎么可能没有危险呢。

        现在距离还有五十米,必须让骑兵跑起来,和敌人对着冲,否则,敌军带着高速冲击的动能撞上来,必然会造成伤亡,吃个大亏。

        斥候的马好,五十米足够加速到最大速度。这样对撞,才不吃亏。甚至因为己方的马速更高,马更大,还会占便宜。

        谭记中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对方居然敢对冲。紧接着他就明白为什么了。

        只见对方的马,加速极快。转瞬间就达到最快速度。然后,他就看到那些人,从马鞍前掏出了两只短火铳,毫不犹豫的开火了。

        两支双管燧发枪手铳,在双方接触前的一刹那,开了四枪,然后迅速的把打空了的手铳插回枪套。

        拔出马刀。他们训练有素,动作整齐划一,几乎同时划出了一条平行的弧线。

        雪亮的刀身在阳光下,闪出耀目的光芒。这一次手铳开火,他他们打的更惨。

        叛军直接被密集的手铳射击,直接把前面一层全部削掉了。前面的人和马惨叫着在轰隆隆的枪声中向前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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