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往往在许多细节之处,会留白,交由法官进行自由裁量来决定。在这些法律留白之处,法官本身对案件的倾向性,往往就会对最终的判决产生重大的影响。

        例如,假设一个人违规使用电饭煲,导致电饭煲爆炸。而这个电饭煲本身恰好又有质量问题。也就是说,电饭煲的使用者和制造商,都对电饭煲的爆炸负有责任。那么,究竟是使用者,还是制造商担负主要责任?此时,就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在这一时刻,法官本身对待案件的倾向性,就会对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那个年轻的男律师,调整了呼吸,面上露出了微笑,说道:“是熊谷勇法官”

        听到“熊谷勇法官”几个字,

        会议室内顿时骚动了起来,坐在座位上的律师,露出了更加轻松和得意的神情,纷纷交头接耳,议论起来。

        “没想到竟然是熊谷法官。”

        “这次案件将赢得更加轻松了。”

        “看那个叫北原的律师,要怎么办。”

        “估计熊谷法官开庭就会直接驳回这种无理的案件吧。”

        “没想到这次真是天时、地利、人和都具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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