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那我去喊妈妈了。”小朵出了屋。

        陈浩在屋里,和刘英以及周开荣又就具体的细节方面做了交流。

        最后用信纸,中间垫上两片复写纸,写下了一式三份的合作协议。

        主要的内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帅府大酒店采购红旗生产队农产品。

        2,帅府大酒店不直接从红旗生产队的村民手中购买农产品,而是从红旗生产队指定的人员手中采购农产品。

        3,合作期限暂定3年,合作结束后,后续双方如果还有意愿,可以再继续签订合同。

        4,农产品的价格参考市价,包装,运输等成本,由帅府大酒店承担。

        双方都签了字,摁了手印,盖了章,帅府大酒店这边的章刘英带在身上,队委办公室在修建,队里的章在陈浩家里,陈浩也拿出来,盖上了红旗生产队的红章。

        “红旗生产队在县里有两家饭馆,都是由孙苗苗在负责运输瓜果蔬菜,一直做的不错,虽是女同志,却很用心负责。”陈浩道。

        “省里的领导给了红旗生产队2辆卡车的名额,已经开到村里了,也都放在了孙苗苗那,后面由孙苗苗将红旗生产队的瓜果蔬菜运到帅府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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