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还只是小范围小规模的战斗,各方势力的首脑人物还多少保持着理智,可干他们这行的,能有多少理智?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你看我弄不弄死你就完了。
所以,在罗兰报完了仇,喝多了酒,美滋滋的躺在自家床上琢磨着明天去哪把头发弄一弄,迷迷糊糊的睡着的时候,哥谭市过年了。
哒哒哒哒哒、轰轰轰!嘭嘭啪啪……
戈登人在家中坐,突然就被各种电话轰炸,好不容易回家一次,不得不又跑去加班。
结果呢,从他家到警署这么点路,一共遇上四次交火。
戈登什么场面没见过?
他土生土长的哥谭人!
但这场面他真的没见过。
赶紧呼叫蝙蝠侠啊!
事实上是完全不用的,蝙蝠侠早就闹麻了,那边刚欣赏完美丽的火景,这边一到家,战甲脱到一半就又穿回去,颠颠儿的跑出去出任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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