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种意义上来说,罗兰获得了更符合自己定位的通用代号,而克拉克也获得了一个永远不会被拆穿的马甲。

        但克拉克实在受不了那些普通民众看到他出现时的眼神了。

        原来的他,因为不敢过多的介入人类自己的事物之中而总是沉默寡言,不近人情,显得神性太重,当他穿着超人战衣挽救了一场灾难时,那些被他所救的人望向他的眼神中并没有多少感谢,更多的是崇拜,敬畏,以及隐藏着的……恐惧。

        克拉克一直不喜欢这样的眼神,也一直希望得到改变。

        现在真的改变了,结果他又不愿意了,在大街上走过,路边的小孩看到他第一时间把手里的糖往身后藏是什么意思啊!

        想要拯救深夜街头被流氓骚扰的孤身女性,结果他一出现,还没说话呢,那女的就躲流氓身后去了,流氓还颤颤巍巍的整了一句:“别、别怕……咱们两个都没钱,他不会把我们怎么样的……吧?”

        有一说一,克拉克是真觉得头疼。

        罗兰你在哥谭怎么是这么个形象啊!

        这对吗!

        就是从这次之后,克拉克就说什么也不再当罗兰二号了,无论罗兰怎么劝,克拉克就地上一坐,两手抱膝,使劲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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