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概进行划分,在这个年代里,“土地税”可以简单粗暴地分为两种,
一种是向联邦政府购买“未开拓土地”的费用,这部分很便宜,很多地主就是这样一口气在名下拥有了大片的土地,
另外一种,则是地方政府收取的土地占用/使用税费,这部分反而才是所谓的“大头”。
通常而言,同样是“地主”,
土地位于“繁华州”的地主,其身价会被默认为要比“在西部拥有同等面积土地”的地主高很多。
究其原因,就是“荒地”和“熟地”的价格和税金并不相等。
美利加联邦的土地和房产号称是所谓的“永久产权”,但实际上,它们其实应该被叫做“长期产权”,
土地和房产的拥有者,需要每年都向“地方政府”交纳相应的税金,否则就会被“强制回收”。
其逻辑是,当地的政府和民众为了某片土地的升值进行了“付出”,个人占用对应土地的“支出”也就需要相对提高,要是付不出的话,美利加很大,请换个地方。
一片土地,比如说一个社区的地价上升了,那么居住在社区中所有住户的土地税和房产税都会上升,
有些家庭的收入如果跟不上地价和房价的上涨,就会逐渐无法支付相应的税金,于是就只能搬离,或者等着被没收相应的土地或者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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