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儿每个人都注资一万美金,韦恩的股权比例大概就变成了38.6%,伊妮莎和琳娜则是30.68%这样。
虽然依旧是相对控股,
可要是往后再接纳新的合伙人,又或者从探员里提拔合伙人什么的,一直这样稀释下去,总觉得不是一个好趋势。
于是趁着侦探社目前还算船小好调头,
韦恩按照现代社会已经不算新鲜的玩法,把“同股不同权”也给引了进来。
经营权以后就收拢在“合伙人会议”里,重大事务的投票按照人头算,三位创始人稍微有点优待,一票算两票,韦恩再多个一票否决权,原则上基本规则不再变更,
分红则按照实际的股权比例来进行分配,哪怕以后出现股份更多的股东,只要没能进入到合伙人序列,在侦探社的经营事务中就没有实际的决策权。
这样既可以避免以后新的合伙人串联起来搞事情,最后韦恩可能被甩在一旁不说,反而还成了背锅侠,
也不用担心再有土豪突然冒出来了。
甚至可以欢迎土豪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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