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给匪帮整体的状态做一个评估,
那么危险性从高到底排序,“被他们伏击”就大于“被他们追击”,然后还大于“跟他们正面对决”。
除非被执法者们逼到绝路,不然匪帮们聚集起来,大多数终究是为了获利,
因此当遇到的阻碍超过能承受的界限时,匪帮们自行撤退的概率其实不小。
反正在韦恩十多年的西部生活记忆中,减员过半还往死里追击的匪帮也就遇到过一次。
在对付他们的时候就不太一样,
最理想的状况是能偷袭他们的据点,其次是在作案得手的时候偷袭他们准备分赃的营地,
至于伏击在行进路上的匪帮成员,对于赏金猎人们而言,其实并不能算是个好主意。
匪帮在准备作案的时候基本都骑马,要是情况不对,很容易就四散逃走,而且说不定第二天还会立马杀回来报复。
要完全堵截的话,不但需要合适的地形和准备,还需要足够多的人手,在经济上不是太划算。
韦恩尽量在“减少各方损失”和“维护侦探社利益”之间找了一个平衡点:
“三十多个人的匪帮,除非他们都坚守不退,不然以我们侦探社的规模而言,要完全吃掉算是稍微有点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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