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华两姐妹离开的时候,官志萍在拘留室里,哭得撕心裂肺。
追悔莫及也没用了,W蔑别人,可不是没有代价的。
只不过念在对方没有W蔑成功,保卫科这边会按照法律,给予对方十五日的行政拘留。
罚款也是必然的,谁让她贪心呢?
其实,陈国华倒是希望保卫科能让对方把牢底坐穿。
但一来这件事没成功,二来都是邻居,法理不外乎人情,还是别得理不饶人。
当时陈国华很想怼那位保卫科的老好人:我得理了为什麽还要饶人?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
但这是五十年代,太讲究人情、邻里和谐关系的社会。
肯定不能这麽做,确实也只能得饶人处且饶人了。
只要对方下次还敢来招惹自己,那就别怪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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