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渊洗了把手,走出卫生间。
这时候,星芒财务部和法律部的人一起上来找他签合同,一份关於《生如夏花》的签约合同,也算是常规流程。
合同上注明——
等这首《生如夏花》发布之後,歌曲所产生的八成收益都属於公司,剩下的两成由林渊和孙耀火分。
其中,孙耀火拿0.5成。
林渊词曲包办,还独自完成了编曲,所以拿1.5成。
孙耀火没有意见。
他把姿态摆得很低,没有把《生如夏花》的演唱当成赚钱机会,而是将其作为自己的出道机会,所以签字非常乾脆。
林渊也没有意见。
虽然他也想多拿点分成,但他跟孙耀火一样,都是新人级别,新人是没资格跟公司谈条件的,公司要怎麽分就怎麽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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