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据这位中途旷工的人员所说,他离开之前其实征求了他的同伴的同意。
也就是说,失踪人员的消失,其实他自己也要负一部分责任。
按照救济社的员工条例,因为员工的个人决定而造成的重大损失,需要员工承担一定的责任。
像这样的意外事件,虽然不能给这位旷工的员工定性成刑事责任,但也要负一部分民事赔偿责任。
不过好在救济社都有员工保险,帮他掏了一大笔钱。
所以这次事件后他的生活也没有收到太大的影响,顶天就是扣了三四个月工资的程度。
但烟绯却又捕捉到了其中一抹不寻常的气息。
“中途离开?是什么理由能让一个岗位上的员工中途离开。”
“据他所说是家中有人病重,需要他回璃月港一趟。”
“病重?可是那个时候他们二人已经一起出发了吧,即便有来自璃月港的消息也不太可能传到那人的耳中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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