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国内外内容创作者们通用的一种手段,通过两家公司的“嵌套式”运行,可以最大限度上保证自己的作品版权在自己手里。避免在後续的合作中,被强势资方或者“外来者”给吃掉。

        其实对於现在的孟白来说,这套手段有点多余。C作起来b较繁琐,还要额外承担一些企业运营的税务。

        不过,人总是要有一些高层次理想的,孟白心中也多少会有些“万一以後做大做强了呢”之类的想法。

        所以与其到那个时候再去梳理这些版权的麻烦,倒不如从一开始就做一个“心机boy”。

        回到孟白和乐时网的协议上,在收益分成方面,作为制作方的弧光影视可以拿到整个剧集播出期间综合收益的26%。

        所谓“综合收益”,就是包括了广告份额、会员收入、网站流量等在内的所有盈利。

        或者简单点说就是,乐时网未来在《灵魂摆渡》播出期间每赚到一百块钱,都要分给弧光影视二十六块。

        除此以外,协议里还规定了一些具T的细节,b如说弧光影视要保证剧组的筹备进度和项目时间、剧组的所有开支用度都需要乐时网派出的财务人员审核、後期播出时乐时网平台方需要提供必要的推广等等。

        都是些很琐碎的事项,但却又都是合作中不可忽视的。

        与其等後期实际拍摄和播出时不断的扯皮,反倒不如在一开始就把方方面面的要求都规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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