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今天不一样,眼瞧着范静仪、范彝他们围着桌子转,伸手就够得着盘子里的酱肉、酥鱼,挑的全是自己爱吃的,宝檀奴忽然就生出点不服气,凭什么他们能吃一桌子菜,自己只能盯着眼前那一小碗寡淡的米粥?
别看她连句囫囵话都说不清,逻辑却是半点没歪。
她拿起了她的“武器”——一个勺子。
至于能不能真用这勺子舀到菜、送进嘴,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有了“自己动手”的架势,这象征意义可比吃到嘴里的东西金贵多了。
吴越这会都顾不上琢磨,宝檀奴左手拿勺子,是碰巧顺手,还是天生左撇子?他更纳闷的是,她两只手都举着家伙,嘴里嚼得吧唧响的,又是哪来的?
正想着,就见范彝踮着脚,用勺子从大盘里稳稳舀了块炖得酥烂的羊肉,肥瘦相间,还带着点浓稠的汤汁,小心翼翼地递到宝檀奴嘴边,奶声奶气地说:“这个好吃。”
他还记得母亲和仆婢喂饭时,总塞些没滋味的东西,哪有自己挑的肉香。
宝檀奴先歪着头,圆溜溜的眼睛把那块肉打量了一遍,看形状是方方的,看颜色是酱红的,又抽着小鼻子轻轻闻了闻,一股混着酱香的肉味钻进鼻孔。是没吃过的新鲜玩意儿,瞧着就好吃。
脖子往前一伸,小嘴张得圆圆的,“啊呜”一口咬住,含糊地“呜呜”两声,小脸上立刻堆起满足的笑意,眼睛都眯成了月牙。那模样,不用问也知道是觉得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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